我是郑州市中原区须水办事处的,村子面临拆迁,但我三年前离婚了,但户口没有迁出,也享受村民待遇,房子也是婚姻存续期间盖的,只是盖房子的宅基证是前夫哥哥的(弟兄俩换的院子,农村好多)现在前夫已再婚,拆迁我们是按人口分的,但规定我和他的现任妻子只能享受一人分房待遇,拆迁办让协商,我前夫让现任妻子享受分房,我想请问我该怎样维护我的利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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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根据当地政策。希望可以帮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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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要看村民規約的規定。
追问:村规不管这个,因为我一直享受村民待遇。这是拆迁规定的,现任妻子和我只能有一个人享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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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