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12初我与某文化传播公司签定了一份关于著作权的合同,其中就双方义务中提到"为保证双方的长期合作与发展,乙方承诺自签约之后创作的同类作品需甲方同意才能交给第三方使用,否则甲方有权分享乙方违约作品按常规成本计销售所产生的一半利润。”关于此条协议令我深感困惑,对方以每一千字20元的价格收购了我这本书的著作使用权,我觉得这个价钱并不合理,也不打算在此公司继续投稿发行。那么这条协议是否告诉我我今后所有的著作使用权被终身买断??
我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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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来说对你极为不利,你糊里糊涂地签了一份“卖身契”:)
要细看合同才能给出切实、具体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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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什么理由申请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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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的合同有没有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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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这个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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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订协议 过程中,又误解的地方吗,建议找律师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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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比较麻烦,建议找律师详谈,初步判断,如果对方没有相应的义务,则该合同可以被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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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把合同全文给律师看后再定下一步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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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以每一千字20元的价格收购了 这本书的著作使用权】如果仅此一本就好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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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