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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一家五金厂做事,2015年10月14日下午,我左脚大拇指被车压住,指甲全部掉了。医生建议打针5天,休息7天。医药费全部像老板报销了,医药费288元,老板报销了300元,工伤期间工资算法老板也没告诉我,我自己也不懂劳动法,求律师帮忙解答。

婚姻家庭
2015-10-17 23:41:1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发生工伤,建议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评级,再根据等级申请赔偿,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赔偿包括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就业补助、一次性伤残补助、停工留薪期待遇等。工伤需要在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提出申请的,申请时需带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明,比如厂牌,工资条,银行的工资发放记录等,还需带好本人的身份证,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资料(需去工商局或行政服务中心打印)、住院时的住院记录及出院小结等(用人单位如果拿着,本人可以携带身份证去医院要求复印并加盖医院公章的)。
  • 你的受伤属于工伤,可以要求老板按照工伤待遇支付赔偿款。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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