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经过如下:12月29日,我委托父母请同村几个村民为我砌地坝(有偿),在休息时间,由于两村民打赌,甲说只要乙能爬上电线杆(立于地坝边,未栽稳),就给甲十元钱,乙爬上电线杆,却因电线杆突然倒下打中头部而身负重伤,已送医院抢救,但因受伤过重,已濒临死亡。我家见伤者情况危急,已陆续从邻居家借了4000多元为伤者治病。伤者家属认定我方是主要责任人,要求我方支付包括伤者住院治疗费、以及如果死亡所发生的费用等的50%。在甲乙打赌过程中,我母亲也曾附和甲,说过让乙爬电线杆子的话。
请教各位:在这起事故中,我家是否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若有责任,又应如何认定,以及如何确定赔偿金额,请各位指点迷津,万分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