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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于2014年4月就职一家私人企业的行政部任行政专员,2014年底公司总部搬迁到株洲子公司,随即被调入总部任人事专员,工作地点没变。今年8月底总部又搬迁回深圳了,公司有精简人员,我还继续留在株洲上班,但未收到任务文件和通知。进入这个公司以来就签订过一次期限是一年的劳动合同,2015年4月已到期,上个月行政经理有说过这个问题,但是只能按当前待遇(公司存在同岗不同酬现象,同岗位比本人工资高出500元,且8月份起连话补50元/月也已取消)。本人至今未续签劳动合同,请问如果公司坚持不予加工资我该怎样争取最大权益?盼回复和指点,万分感谢!

合同纠纷
2015-10-13 14:44:07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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