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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去买手机,用4s以旧换新,旧手机低了1200,当时买的是苹果6港版,价格是2600,分期贷款1400,办理分期的时候资料上面给我写的是买三星s5,说到时候拿苹果手机给我就行,还让我交了一百的保证金,说是害怕我到时候不还款,之前说的是正品港版,但是到了分期申请成功后,拿手机的手机的时候,商家拿了一个不能激活的苹果6,说港版苹果手机激活很慢,不知道什么时候能激活,而且第一次激活后,只要每次信号断了就要从新激活,然后他就让我考虑要不要再给点钱换一个好点的,我说不用,然后他就说可以换一个同等价位的手机,却只能换一个1800左右的,说4s实际只能低400,他说可以换一个三星s4,当时是晚上七点过了,身上也没手机,也只有我一个人,就只有换了一个三星s4,这种情况可以报警吗?警方会处理吗?

损害赔偿
2015-10-12 15:07: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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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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