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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家小型私人企业工作了五个月多一点,不到六个月,期间只填了一张入职表,没签劳动合同,基本上每个月加了二十几个晚上的班,每次加班两个半小时,没有加班工资,没有休息日,八月十五号左右我跟老板和负责人都说过要离职,八月底提交了辞职信,我坚决表示不干了,经口头协商,同意:九月份干完后,如果我想走,就能走。在九月底,在回宿舍的路上我跟负责人说不干了,九月三十日我把一些我工作相关的帐号、密码还有一些相关资料交给他们安排的同事(负责人没跟我说要我跟谁交接,只是同事跟我抱怨说老板要她干全部工作),十月一日我就搬行李走人了,现在是十月九号,同事跟我说,老板规定我走人的这几天公司要按旷工处理(放假是十月一二号,中秋节没放假,)。现在,负责人要我回去交接,要教会同事我干的工作(我是负责人教会我的),还要干一个星期左右,我该怎么办

劳动纠纷
2015-10-10 17:11:54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昆明邓律师,希望能够帮到您!1.若需要指导接手工作的人,从常理上应再过去教;2.企业明显违法侵犯您劳动权益,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未为您购买社保,您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差额和半个月的工资,如果每月工资2000元,就一万元!这是法律支持的,就看你是否争取!3.如果需要争取,就需要获得充分的证据,但您目前手上应该没有证据吧。所以再过去企业上班就可以收集一些证据,非常好的机会!以上只是本人建议,决定在你手上!如何收集什么证据和如何收集涉及较细,建议联系本人,点击网页本人头像可见手机联系方式,可以加微信或qq。
  • 收集当时对方要求走的证据材料,对于9月份的工资,需要发放的,如果协商不了,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解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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