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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4月1号去了一家新开的汽车美容店上班,我在店里负责全部相当于店长,八月份我离职,离职原因工作时间太长,每天早8点工作到晚上10点多还没有加班费,老板一直说一句话没有业绩工资拿的就是耻辱,这样的老板太没人性了,所以这样的老板不值得我为他付出。我离职后老板欠我2800元工资,我那时候也管着采购,欠采购货品费3000多元,到今天老板一直拖着不给我,我们没有劳动合同,老板一直说和我签合同,到我离职那天也没签了,在说店里到现在也没有营业执照,求求好心人帮帮我,谢谢谢谢谢谢...........

交通事故
2016-06-27 03:42:3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起诉解决。
    追问:我也想过,现在没有劳动合同,没有工资条,要起诉没有证据呀,求求你给我指条明路?谢谢....
  •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押金、经济补偿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1、劳动争议,有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是关键,例如工作证或工作牌(最好盖有公章)、工资卡交易记录、工资条、有公司名称的工装、去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用人单位为你办理的暂住证、考勤记录、社会保险缴纳记录、派工单、同事证言(离职在职的都可以)、录音录像或者其它有你名字和公章或老板签字的的书面材料等;当然,没有证据也是可以申请劳动仲裁的,只是有败诉的风险;  2、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证据、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立案后,开庭,然后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  3、如果请专业人士指点,劳动案件完全可以自己处理,一样能胜诉,且劳动仲裁委不收费。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4、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2条、《劳动合同法》第10、46、47、82条!
  • 1、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 2、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经济补偿。 3、综上,您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三个月的双倍工资、补缴社会保险以及经济补偿。 4、如需法律帮助,可以来电咨询,届时详谈。
  •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以上是法律中对于加班工资支付标准的规定,用人单位应该严格遵照上述规定,违背法律规定擅自订立低于法律的标准,属于违法行为,合同中关于该部分加班工资的约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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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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