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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妻子结婚不到一年,感情不合准备起诉离婚,请教一下房产问题: 婚房是我婚前贷款购买,婚后还款也一直是我自己负担(双方收入独立,但没有书面协议),产权证上是我的名字,请问女方有无权利对婚后的还款部分要求补偿(其实钱都是我还的,她的公积金及工资都是她自己保管),如果要补偿的具体应如何分配呢?

婚姻家庭
2006-03-15 21:57:01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谢谢楼上两位的回复!
    再次请教,我咨询了一位律师,他说假如结婚这段时间,房屋升值了10万,女方有可能会认为是婚后的收益而要求补偿5万,合理吗?
    另外,婚前我购买的家具的发票在女方手里,且女方说是她买的,法院会据此认定是女方购买的家具吗?也就是说发票真的在判决种很重要吗?谢谢!!!
  • 象你这种情况,一般来说,房屋归你所有,婚后的出资做为夫妻共同财产她有权分割,房屋升值部分应当按照出资比例进行分配,实践中由于法官的认知不一,对升值部分会做出不同的判决,有的是共同共有原则均分,有的是按出资比例分配,有的干脆就不支持(产权证在一人名下的话),我经手的类似案件就出现了不同的判决。全有道理,就是看法官怎么理解了。
  • 啊,这么不确定吗?不过还是要谢谢侯律师,最少有了心理准备!
    另外关于发票问题一般会怎么认定呢?有人说,根据习俗没有充分证据情况下,会默认家具是男方购买,电器是女方买的,(其实对我们来说事实也是如此)。法院会如此认定吗,还是简单地说谁又发票就归谁,这就对我不利了,谢谢!!!
  • 发票不在你手中肯定对你不利,你要提供你购买的证据了,如果不能提供的话,法官当然认定是发票持有人购买的。
  • 原来这就是法律啊,真是的,看来只有吃亏是福了。
    好的,再次谢谢楼上几位律师的热情回复!
  • 可惜不是划卡,大部分是划卡取出现金然后支付,但我能否把我存折的存取款纪录清单打出来,在购买之前,一般都有取款记录,这可行吗?
  • 谢谢以上律师的回答,因为已经起诉在等开庭,所以想另外想请教一下,听一位律师说,离婚除了分割财产,有可能要向一方(一般是女方)提供一定数额的补偿。请问是吗?数额会很大吗?根据什么来定?
    因为我结婚时间不长,我的积蓄因为买房装修家具还贷都几乎完了,另外我父母都退了,收入很少,身体不好;而女方他们家和我一个单位,条件比我家强多了,一定要给她们家补偿吗?
    以前没接触过法律,所以很担心。
  • 以上几位律师解答极是
  • 对方可以要求分配,可得到一半的数额。
  • 婚后还款和双方工资属于共有,均有权分割
  • 房屋升值属于所有人的,因为它是房屋的孳息
  • 房屋升值部分应当是个人财产而非共同财产,法官的理解不应有分歧。家具由谁购买当以发票为准,当然你有证据的话可以推翻,最好的证据莫过于银行划卡消费,如果你当时不是以现金支付,而是划卡购买,只要从银行拿出帐单就OK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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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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