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我先生是台湾人,在上海有两套房子,我们夫妻一人一套,还有一些现金,现在情况是他前妻有两个小孩未满18岁,台湾籍,我们有一个小孩,3岁多,台湾籍,他父母健在,台湾籍,他过世了没有遗嘱,遗产应该怎么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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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留遗嘱,他的遗产有法定继承人来继承,有第一继承人;配偶和子女还有父母继承。
追问:现在他前妻去国外,联系不到人怎么办?已经一年多了,没有办法办理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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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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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个小孩+你+他父母分
追问:那办理遗产继承有期限吗?动产部分是按照台湾法律继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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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继承法继承,协议不成可通过法院诉讼争取遗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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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世了没有遗嘱,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法定继承平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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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遗产会依照法定继承顺序继承,当然也可以通过析产继承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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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继承。父母、配偶、子女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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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和孩子都有继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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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父母、子女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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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话是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均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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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遗嘱的话是按照法定的继承顺序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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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