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政府工程、我家房屋在规化范围被拆迁,因安置房还要有二年才能修好,政府也给了过渡安置费,但由于生计在当地务工,当地又租不倒房子,去年我家房屋被拆过后,便在政府工程规划线以外自家地里修建了一楼一底二层小楼(没办相关证件),并装修入住,政府工程开始施工,由于工程量太大,我们居住的十几户片区开始整体开裂滑坡,房屋全部开裂,政府工程被迫停工,解决因施工导致的滑坡问题,最后决定由政府将受影响的房屋进行补偿搬迁,但我家房屋政府以刚修建是违建为由不予补偿,多次找政府协商无果,房屋现在摇摇欲坠,不能住人,政府现在强行施行,麻烦请问下,我真没有理由找政府了吗?如果有,我该怎么办。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