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是一名在汉堡王餐厅工作的员工,2015年8月16日开始去餐厅工作!由于在试用期,当时我们签了3年的合同。当时签合同的时候餐厅说试用期6个月,在这6个月的时间里餐厅可以随时辞退你。合同签完之后还不给我们!就在签完合同过几天我在工作途中与领导发生了冲突。经理就发微信告诉我让我找别的工作!是不是就证明把我开除了?公司也没有任何的书面形式通知开除我。我现在只有当时餐厅经理跟我微信说让我找别的工作的证据。我和领导吵架的事情餐厅人几乎都知道。人事部那边不知道我和领导吵架的事!不让我上班的人是经理 不是人事部!经理不让我上班也没说任何原因就不让我上班了。经理这样做我能得到公司的什么赔偿?我在试用期,而且还没满一个月。我该找什么部门寻求怎样的帮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