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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上班半年了,去的时候说底薪加提成,结果现在没给我发过提成,我也没有工资条,也没和他签合同,只有来公司时经理简单写了提成点数,如果去劳动局投诉老板有用吗?

其它综合
2015-09-18 16:30:28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协商不成,到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申请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六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前款规定的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工资的起算时间为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截止时间为补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前一日。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应当立即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 协商不成,申请 劳动仲裁
  • 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有用
  • 你好,是有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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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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