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在9月8日19:00左右,我方电动车与对方一轿车发生碰撞,当时我方是直行且在非机动车道,对方是右转弯,对方轿车有轻微划伤,我方左脚处有软组织损伤,肌肉断裂,轻微骨折,对方无伤亡且是孕妇,对方付了7000的医疗费用后就一直不管不问,医院这边也催了费用,请问怎么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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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目前如果对方不付费,你可以先自己垫付,最后的赔偿金额根据事故认定确定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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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根据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按照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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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联系交警部门通知机动车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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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交警处理,协商不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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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当时报警处理没有?怎么划分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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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协商不成可通过向法院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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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自己先垫付,待医疗终结后根据交警的责任划分来确定该谁承担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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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自己先垫付,待医疗终结后根据交警的责任划分来确定该谁承担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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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