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交通法咨询我堂妹在6月25日,晚10点半左右在国道上骑电瓶车回家途中和另一横穿马路的电瓶车发生碰撞,当时情况是,我妹妹电瓶车带一个3岁小孩站在怀里,手扶着车子反光镜处,对方横穿马路,我妹妹碰到他电瓶车的尾箱处,致使对方摔倒,我妹妹没事,车子也没到。当时对方喝过酒,倒在地方说自己腿疼,站不起来,看对方腿,没有明显伤痕,没有红肿,可以伸缩,电瓶车也没什么事。随后报了警,警察过来问可否自己协商,因为我妹妹当时觉得自己没摔,应该是自己的责任,对方也说去医院只要没什么大问题不会追究,就双方达成自己协商。随后警察做了笔录,拍了照,双方签了字就走了。然后带对方去医院检查,对方必须要我们拿身份证给他,他才肯去,说是怕我们去医院溜了。当时因为我妹妹身上没带身份证,我就把我的驾照给他,想第二天拿身份证换回来就可以了。去医院对方说胳膊和腿,然后就拍了片子,对方还要求做CT,也给他做了,那天晚上医院共花去600多,结果是没问题。然后就送其回家了。 第二天去他家拿驾照,对方却说还是疼,没法干活,让我们赔误工费,我妹妹也觉得碰了一下,虽未伤筋动骨,疼可能也是有的,就答应赔他。但对方开后就说要一个月的误工费以及后续的医药费,起码一万元,自己在工地上干活一天起码300元。我们觉得太多了,说了半天对方改口5000,我妹妹觉得还是太多了,因为检查过说没问题,另外腿上也确实没有什么伤痕,我妹妹说给2000就可以了,对方不愿意,驾照也不给了,拿身份证换也不行了, 问题,我想问我们现在应该怎么办??此事交警还会管吗?事故中两个电瓶车责任是否应该我们全付。

交通事故
2013-06-28 16:0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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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