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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六岁,在上卫生间时上课铃响,跑回教室时不小心在卫生间滑倒,以致眉间缝了七针,校方当时把孩子送到医院,并付了当时所有费用1000元左右,就算了事了,我也没再追究,可三个多月过去了,看到孩子面部的疤痕,我想为孩子做后续的去疤处理,但校方说是孩子自己跑摔倒的,不予承担后续费用,请问律师,我该怎样为孩子维权?(孩子上的是封闭式私立学校,半月接一次,开学时校方要求我们交100元保险费,并只给我们一张盖有保险公司公章的收据,没给保单,孩子受伤后校方也没提及保险,请问学校这一行为属于正常吗?谢谢!)

房产纠纷
2015-09-10 10:26:46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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