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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母亲2012年2月19日入职一家连锁酒店,入职时已经50岁了,期间一直在那里上班。2015年9月初,被告知说年纪过大,让她做到九月底就离职;我想请问公司这样做算不算辞退员工,是否应该有更多的补偿,

其它综合
2015-09-22 10:50:2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母亲是否和酒店签订劳动合同,如有,要看解除合同时间是否在合同履行期内,如都符合属于违法解除,酒店应承担赔偿责任。
    追问:我想请问的是,现在的企业和公司大部分只是在入职时和员工签的合同,如果第一次合同到期,没有续签的话是不是就不可以要求相关赔偿
    解答:您好,如果用人单位在第一次合同到期后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但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
  • 单位的做法是违法的 你可向劳动部门投诉的
  • 如果签订了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未到期的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辞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双倍赔偿金,以及相关补偿。
    追问:保险当时办理的时候,最开始说办不了,后来我们说办不了就不做了,他们说会想办法的,同时我母亲在上班时间去医院看病的话,他们又能报销,这种情况我们是否可以认为是有保险的?我们可以要求保险方面的补偿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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