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本是事业单位行政工勤编制,后来单位分家,由事业转型到企业。工资一直没有怎么涨。后来调动工作,到南开后,工资不但没涨还比从前低了。公基金更是少的可怜,2015年只涨了16元。调过来之后周六日一直单休,却从来没有给过任何的加班钱。我想问一下我应该怎么才能知道从2005年到现在我应该涨多少工资,公基金应该是多少,和之前事业单位的同事比起来,公基金已经少了不止半。工资就更不用说。想弄明白自己的工资标准和公基金标准。如果想找回之前少给的钱,应该向哪些部门反映。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