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是11年5月进的A公司,14年7月A公司被B公司收购资产,B公司司接手了A公司人员,同时要求我签订了“与A公司解除劳动关系,承诺放弃相关经济补偿金”的承诺书。我与B公司14年签订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是14年7月1日至17年6月30日。现在B公司以“我不胜任人力资源经理职位、公司组织架构变题解“为由辞退我。我应该提出哪些赔偿?
1、我的工龄是否可从A公司开始起算?
2、这样的辞退理由是否正当,我可以要求双倍赔偿?
3、我是城镇户口,B公司目前的社保和公积金均未按实际工资缴纳,我是否可以要求B公司按实际工资补缴;
4、B公司还押着我每个月20%的绩效工资未发给我,与B公司未签订协议,他扣押我绩效工资是否应该双倍发给我?
5、A被B收购,我是否有权分得红利?
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