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妻子今年35周岁了,之前在家带孩子上学,这学期为了可以多挣点钱,把孩子留在老家让我看母亲看管,就来上海打工了,现在来,活不好找,也就来和我在同一家食品公司上班,我在这家公司的配送部门开车送货,每天都是夜班,时间也不是太长,都干了六年多时间了,去上班之前也知道那个车间时间长,但为了生存,没办法,只能去干了!现在她在车间上班,是干包装,有时也有体力活,干了有二十多天了,之前休息过一天,这两天身体不舒服,想请假却请不了,去上班时也说过一个月可以轮休两天的!她们车间这几天都有七八个感冒发烧休息的,我妻子回来说!是因为环境太差的原因,全封闭的车间里那么热,领班的还不开空调,每天都《上午十一点上班,正常都干到夜里一点钟左右,有时时间短些,有时还更长!》十三四个小时的工作时间,这样的环境女性同志怎么能受的了啊?还有就是工资,老员工一个月休息两天,可以拿到四千多一点,新员工就不知道了!公司交保险,大概三项,我们也不知道是什么险!请问!这样的工作工资合理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