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者采用网络、电视、电话、邮购等方式销售商品,消费者有权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且无需说明理由,但下列商品除外:
(一)消费者定作的;
(二)鲜活易腐的;
(三)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四)交付的报纸、期刊。
除前款所列商品外,其他根据商品性质并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不宜退货的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
追问:要不要承担法律责任
解答:如果符合7天无理由退货的,是不需要另外承担责任。
追问:馨提示:超过2天不取,以恶意订购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将在您的关联本机的银行卡号扣取手机的三倍违约金.罚款3000,拘留20天。公安上门馨提示:超过2天不取,以恶意订购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将在您的关联本机的银行卡号扣取手机的三倍违约金.罚款3000,拘留20天。公安上门
解答:这种约定本身就是违法
追问:我可以不用担心他的威胁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