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北京市关于北京外资控股的合资企业卖地外迁对企业职工的补偿标准是什么,(企业与职工解除劳动合同)可以直接告诉我吗,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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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追问:能告诉我合资企业卖地外迁,北京市有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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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咨询单位人事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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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你可向劳动部门投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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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向劳动部门投诉
追问:我只想知道合资企业卖地外迁,北京市有没有具体的补偿标准,你让我投诉谁?投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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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请您详细咨询工商管理部门以获更加详细的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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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咨询单位人事主管部门 或者向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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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