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感谢您查看我的咨询,我与2013年2月27号在新县买房,首付了20万,他在总房款上给我优惠10%,在和合同上注明了2013年10月交房给我,然后我再付清所有余款,然后再签订正式购房合同,但是他出尔反尔,这个月说下个月,下个月又说下个月,一直拖到现在都没有答案,房子也没盖,后来我于2015年7月6号去他那里商量又无果,最后我要求他退我的钱并付给我相应的利息,他答应要2015年8月底给我,现在到8月底了,他又说这说那各种理由,说他没钱,又要我等等。我现在用什么方法能快点让他把钱还给我,如果走法律程序大概需要多长时间能拿到钱,合同上并没有写开发商违约后我能拿多少违约金,那我还可以拿到违约金和利息吗?感谢您百忙之中帮我解答问题,再次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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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根本违约,您有权解除合同。让开发商退还全部购房款加算银行同期同类存款利息。违约金没有约定的赔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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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你可以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返还房款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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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约定违约金视为不支付违约金,但你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你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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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