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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律师你好,我在进该厂之前,因为厂里有书面规定,规定如下,一,未做满三个月的急辞工扣一千块钱,二,慢辞工的扣一个礼拜工资。我已签字了,我现在在该厂已做一个月了,现因家里有事需回家,我要急辞工,可是厂里说,因为我没有做满三个月,现在又急辞,所以要扣一千块后,再加一个礼拜工资。请问这样合法吗?我该怎么办??

合同纠纷
2015-08-25 09:55:45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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