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想咨询下,我在厂,做了一个多月辞职了,辞职报告提前一礼拜上交,试用期三个月,老板娘必须让我把工作做完再走,不然不给工资,我没做完,一个礼拜后,就走了,但是我答应老板说,招到人后我来交接几天,不要工资,可是老板娘就是说我工作没做完,走的话,工资不给,老是刁难我,说我想拿工资没那么容易,请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到劳务局,我能拿到工资么?

合同纠纷
2015-06-04 12:08: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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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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