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一名刚毕业的学生,从事航海工作,之前在学校面试过公司,并签过就业协议书,后来由于很多原因我没去那家公司,并自己找了工作,由于之前那家公司给我办理了海员证,现在海员证在他们那里,他们也不给我注销,让我付违约金3000,可是之前除了就业协议,其他的任何协议都没有签订过,就业协议上也没有违约金这一项,这种情况应该怎么处理呢,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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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须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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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要支付违约金3000元。
追问:但是,就业协议上没有注明过违约金,以及金额,也可以要求我支付违约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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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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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