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买二手房,四月份已经付完首款,前几天快到合同约定的过户期了,我联系卖方,第二天卖方夫妻其中一人病故。他有一个女儿,现在对方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过户,对方违约么?有没有法律依据支持我?(我诚心购房,对方未结婚女婿现在态度恶劣,所以看看法律有无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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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一人去世一般是不算违约的,需要对方办理继承手续后才能过户,如果发现对方故意拖延的,可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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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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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违约;可要求对方及时配合办理过户,否则,到法院起诉继续履行合同、要求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万一对方以正在办理遗产公证需要时间来解释,我该怎么办?气不过对方女婿的态度
解答:在合理时间内是可以接受的;如果故意拖延,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追问:合理的时间是多少呢?因为对方有亲戚是这地区的法官,是不是会故意拖延时间什么的,比较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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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违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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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继承就发生了,短期内完成过户几乎是不可能的。建议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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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一人去世,不算违约,需要对方继承遗产,去掉死者的名字,方能过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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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死了,继承就发生了,短期内完成过户几乎是不可能的。建议可以考虑通过诉讼解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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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