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我租了6间商铺,55万,押金5万,合同写明一次性交清,我跟公司商量公司让我分几次交,后来我自己留了2间,剩下的全部租给别人,公司没有反对我转租,经营半年我生意不好就没有交剩下的20万元,公司跟我解除合约,其他经营户也就没有商铺做生意,我应该付公司余额吗?其他经营户我该怎么赔偿他们?

房产纠纷
2015-08-19 10:13:13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