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50岁,半年前肠镜多发肠息肉,电切9个,医生嘱半年复查,八个月后复查时电切3个息肉,术后8小时腹痛,15小时疼痛难忍,影像不支持穿孔,注射6542略缓解,术后24小时又疼痛难忍,影像仍不支持穿孔,但腹肌出现刺激征。重新手术,发现乙状结肠部位一处穿孔,肠镜下多个钛夹,腹腔持续冲洗,疼痛略有缓解,但仍然疼痛。体温在27.2—38.5之间。术后48小时,疼痛仍不缓解,再次全麻肠镜下发现钛夹有个别脱落,重新下钛夹。目前住院治疗,费用要达到去年的三倍,是否可以申请医院赔偿?虽然是并发症,但不能排除手术操作不当,即使不是事故,也该属于医疗损害吧?可以走司法鉴定程序吗?怎么走程序?谢谢老师!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