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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宫穿孔 纠纷未补

2013-11-01 1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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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
30岁易某因怀孕流血到广州海珠某医院就诊,被以患癌症、葡萄胎实行流产。后发现子宫穿孔,从今年2月起易某与丈夫踏上了维权之路。

  来自湖南桃源的外来女工易某与丈夫李先生在珠海前山一制衣厂打工多年,早年育有一女,来自农村的夫妻俩一直盼着再生个小孩,“我没有父母,觉得只有一个小孩在农村太孤单了,以后也想多找个人养老”,丈夫李先生说。两人苦盼九年,刚满30岁的妻子易某终于在2011年年初成功怀孕。

  丈夫说,今年2月6日,妻子怀孕一个多月后,在骑电动车下班途中,下体突然流血,两个人都慌了神,于第二天到工厂附近的珠海中山医院妇产科就诊。 “妇产科一名张姓主任目测后,说妻子的病情相当严重,患的是癌症,孩子生下来也没用,必须马上住院流产”,李先生说,他和妻子听了都很害怕,下午立即办好了住院手术,并于2月9日先实施了子宫清除手术,把小孩流掉了,“住院期间也未进行其他医疗检测,医生反复说癌症是肯定的,后来又说胎儿也是葡萄胎,坏了,不能生”。

  在采访中,李先生夫妇始终无法出示该院检查认定其妻子患有癌症需要流产的书面材料,并解释“癌症都是医生口头说的,没有病历”。

  患者手术后为省药费未住院

  李先生说,流完产后,他才发觉有点不对劲,加之妻子的肚子也出现持续疼痛,遂要求医院用仪器进行检测。在病人的要求下,该院随即委托广州金域医学检验中心对流产后胚胎进行了病理检测,由于结论上并没有癌症和葡萄胎的明确说法,李先生和妻子对妇产科主任的诊断开始产生了疑问。“我问医生这个结论到底能不能说明是癌症和葡萄胎,医生显得很生气,不肯说”,李先生说,尽管有疑问,但自己当时并不敢表露,做完手术后,他和妻子因为家庭贫寒,为了节省住院费,拿了些药就要求提前出院,并约定16日再到医院检查,然而当他带着妻子如约赶到医院时,医生态度大变,拒绝收治妻子易某,“说她肯定是癌症,要化疗,医院没这个技术条件,要她去别的医院”。

  腹痛再复检发现子宫穿孔

  此后,李先生带着妻子先后辗转珠海、中山两地包括市人民医院在内的8家医院寻求救治,每找一家医院,两人对最初给出“癌症说”的珠海某院的怀疑不断加剧,他们自己也成了被踢来踢去的“皮球”。“每家医院检查后都说我老婆肯定没癌症,至于是不是葡萄胎则很难断定”。

  李先生说,更让他们夫妻揪心的是,医院检查还发现妻子的子宫因为实施手术失误,居然出现了穿孔,子宫里的胎儿残留物也没有弄干净,需要第二次进行清除手术,而子宫穿孔有生命危险,“我和妻子找了8家医院希望治疗,医院都不肯,说这个手术危险性很大,而且我与上一个医院的纠纷还没解决,万一把穿孔赖在自己医院不是害人吗”。

  记者看到李先生出示的珠海相关医院给出的诊断,确认患者有子宫穿孔。

  医院签协议承诺负责

  连续被拒后,无奈的李先生只得带着妻子到最初诊断的医院讨说法。2月22日,医院一位院长和实施手术的医生签订了一份正反两面的协议书。记者看到,协议书正面为打印的,称易某因患葡萄胎于2月7日到该院住院治疗,共计产生医疗费用3619元,因患者家庭经济非常困难,多次向该院提出援助,经院领导研究决定,与其丈夫达成协议,退还医药费,同时给予特困经济援助7381元,共计11000元,患者及其家属不得再追究该院任何医疗责任和法律责任。

  协议背面是李先生手写的关于协议签订的背景介绍,内容为:该院一名院长和妇产科主任以及实施手术的医生均为患者老乡,患者不要闹,否则她们的饭碗不保,对大家都没有意思,“如果你不闹,适当给予经济困难补助,子宫穿孔,医生也会负责”,补助的钱是医生从个人工资里拿出来的。协议背面还盖有医院的病区印章。

  两月余仍未手术修补

  李先生说,令自己气愤的是,协议签完后,当他和妻子依照约定再次到医院要求做穿孔的子宫修补手术时,医院却不认账了,“签协议时的一个罗院长和妇产科主任以及做手术的医生也被医院炒鱿鱼了”。

  之后,李先生和妻子开始了维权之路,但从2月事发至今,夫妻俩奔波数月仍未得到满意的结果。“我们只想把病治好,也不想什么赔偿了,可没有医院肯为我做手术”,易某说。

  医院说法

  医院称当事医生、院长都已辞职“跑了”

  建议患者“让法院找到当事医生”

  昨日下午,记者赶到涉事医院调查事件真相。“这件事医院已经承担了应该承担的责任,院方也是受害者”,医院一名赵姓负责人在接受采访时也大吐苦水,称医院跟医生原本都签有协议,看病做手术出了什么问题,医生要负责,但易某的事情发生后,当时的妇产科主任、医生以及院长都辞职跑了,医院想找她们现在也找不到。

  针对当时妇产科主任以及医生是否曾通过目测口头判定患者有癌症,葡萄胎的检测是否有依据,该名负责人介绍说,他们只是管理方,并不清楚这些情况,要弄清楚上述问题必须得找到当事医生了解。但对方承认,医院在管理上确实出现了疏忽,并因此承担了责任,赔偿了一万多块钱,本来事情都已经解决了,不想患者事后又反悔,几次跑来大吵大闹,医院每次都热情接待,希望解决此事,但对方不肯罢休,除了挂横幅,有一次三更半夜还拿着剪刀跑到二楼手术室,威胁要捅医院的医生,严重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经营和医院其他病人治病。

  事件最终该如何解决?求医无门的患者家属又该怎么继续治疗?该负责人认为,患者可以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合法解决纠纷,让法院找到当事医生,厘清事故责任后,由医生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事件中,医院应该承担的责任,医院绝不会推卸,一定会按照判决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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