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林员渎职罪问题1、护林员邹某为农民,2012年县林业局聘用他为基层护林员。2、2015年5月护林员发现公益林(林木为个人,国家每年给百姓补助)山场被盗伐,树木已被运走。经林业局测算,蓄积240立方米(含树梢及树枝),折材积168立方米(即市面上流通的木材),价值1060*168=17.8万元。3、现检察院将护林员及挂片的林业局工作站工作人员以渎职罪立案调查。4、我和检察院办案人员沟通时,他们说不用看损失标准。请问:护林员及工作站工作人员是否立案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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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的........
追问:首先,谢谢您的答复。我想问问:不用考虑造成的标准吗?一般都是30万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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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