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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律师!我妈于2015年7月30日因病送人本市人民医院就诊!初步诊断为胰腺炎!并按胰腺炎的治疗方案进行治疗!因我一家都是农村人!并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我妈在医院治疗期间,唯一能的医院声明的就是!别耽心钱,我妈治病不差钱!尽量以好的检查,用药来医护我妈!但就医十多天,仿佛检查治疗,都没效果,治疗方式是采取灌肠,用中药来排泄体内的沉积物,而且十多天不让老人进食靠每天打十多瓶吊针水来维持老人的身体,六十一岁的老人折腾十多天,仍无疗效,最后以无法确诊建议转省城医院治疔!我按医院要求当天就转往省城医院!当日零晨十三点三十分到达省城医院急诊!省城医院医生就诊后完全推翻原医院的治疗方案,建议可以进食,而此时病人身体极度衰弱,仍配合医院少量进食!到第二天有所好转!第三天出现意识不清,高烧!一度病危。给我一家带来经济上的损失,精神上的伤害,而我老母亲现在仍处在生命危险当中!请问律师,两所医院的诊断出现两种相反的诊断!我能向第一就诊医院讨要个说法吗!

婚姻家庭
2015-08-15 16:32:39
共有2位律师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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