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一家单位做了一年不到,没有签合同,当初约定的是三个月试用期,每月2800,其中2300是账面上的,剩下的就是私下给,当补助,三个月后,要求加工资,加到3200,但加的钱是在补助里发的,现在离职了,只发了账面上的,不发补助部分。说是当初没交接好,现在要当时的资料,但那时使用的电脑已被老板重新组装拆了,资料找不到了。他以这个为理由,拒绝发钱,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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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要求单位支付双倍工资。具体来电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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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劳动合同,应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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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劳动部门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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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成,可以诉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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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