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7月23号入职,试用期三个月,面试是约定试用期工资2000,但后来都是按1800每月。因家里有事不能继续上班,9月11日请假一天,12日提出辞职。公司给结算工资应该给多少?如果公司这样计算合理吗?——1800/31天*实际出勤天数。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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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计算天数怎么算||| 工资计算天数怎么算,找法网小编为您介绍,希望能给您提供帮助。 1、工作天数计算 年工作日:365天-104天(休息日)-11天(法定节假日)=250天 季工作日:250天÷4季=62.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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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月工资应以合同约定的2000元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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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实际上应该除以21.7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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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