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老公8月6号晚上8点钟左右骑电瓶车在路上行驶时掉进路面上的坑里,身上多处摔伤,当时天色黑,坑的周围没有任何的提示牌或护栏,坑是所在村修路所致,我们找到村委会,村委会说打110处理(村委会报的警),民警来了调解是给我老公300元钱,让我老公自己去医院看,我老公不同意村委会和民警的方法(給300元钱),他不要钱,他只要求村委会的人带他去医院看,看好就行。村委会和民警不同意,最后我老公也同意他们的方法。我老公起身要走时自言自语说了句:妈的,我今天真倒霉,好像就为这300块钱是的。民警说我老公是骂他的,强制性的要把我老公带走,我爸和我弟弟拽我老公不让他们带走,他们一二十民警就把我爸,我老公,我弟弟他们都带走了,说我爸,我弟弟妨碍执行公务,{他们有拉扯,但绝对没有打起来或肢体冲突}再把他们三个人拘留24小时候后,把我爸放了,他们又把我老公,我弟弟转到拘留所,又要拘留6天,7天,理由是辱骂民警,发生肢体冲突,可是他们明明就是把白的说成是黑的,我问他们有局里批下来的文件或逮捕证吗,他们没有提供任何的证件,就这样再一次把人强制拘留,我老公身上的伤他们也没有带去医院看,他们有这个权利吗?我们实在是太冤枉了,我们有理却没处说,权利在他们手上,我们该怎么去投诉他们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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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检察院投诉
追问:他们再次拘留需要向家属提供拘留证吗?现在人还被关在拘留所里,我们怎样做他们才会把人放出来呢?
解答:建议找律师介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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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