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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4日晚上11点钟,我女儿在买夜宵回来路上被摩托车撞到了,当时车速急快,把我女儿右脚撞断了两条胫腓骨,车主是无证驾驶,穿拖鞋。我发现后和车主立马送她到广州市妇女儿童医院急救,车主只付了挂号费他说没钱了,当时就要交3000元押金,我自己岀钱先交了。后来和他商量交钱问题他就说没钱。我就报警了,交警来拍摄现场后带我们回交警支队做资料。第二天交警打电话通知我过来协商,我过来后和车主说医院下午就要动手术了,初步预计要4万元,问他钱的事情他就说没钱,我想怎么样就怎么样。我说如果你现在拿不岀4万元那就拿一半我岀一半,车主还是不同意岀钱,4月27日我女儿做完手术岀院了,车主被关拘留所里,我想问问律师,我该怎么办呢,怎么通过法律追究他责任 呢?请回复,

交通事故
2015-05-01 01:5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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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