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7月到一家装修公司准备装修78平.清水房。当时谈好是一口价大包6万元。什么都包括进门就能住。并且在没有施工内容单,预算表和设计图的情况下让我签了合同并交了1000元定金。合同上写有6万元包括主材,施工基础材料和个性化。我是一个退休老人。对装修不懂。过后几天叫我去交第一期款1.5万元并且说水电改造,砌墙,个性化等等需要另外加钱。本来6万元全包括,这么算得8到9万元。合同上还有违约金条款。坑死人了,可以解除合同吗,用不用交违约金。 希望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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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需要看到合同能说,要看违约条款怎么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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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协商不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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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