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北京公司因其自身原因,给员工放假,并且不说明时间长短,是否带薪?这样得做法是否违反法律法规?我们应该怎么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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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非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用人单位停工、停业的,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提供正常劳动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可以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按照双方新约定的标准支付工资,但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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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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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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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种情况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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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给你钱少的时候,去投诉或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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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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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您可以首先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权益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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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