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4月23上班.2015年1月19辞职,任职期间没签合同,未买保险。2015年6.10去劳动监察投诉,能获得多少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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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通过仲裁主张赔偿。赔偿如下:
1、经济补偿金,2个月工资;
2、未签劳动合同,第2-12月(共11个月)应支付双倍工资;
综上,总计13个月工资
追问:双倍工资是不是不能要了,劳动监察大队是这么说的
解答:可以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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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双倍工资等相关费用,详细情况可以电话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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仲裁解决,要求支付经济补偿补偿\双倍工资等相关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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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个月本人工资和2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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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要求支付双倍工资,11个月的,要求补缴保险,具体数额你自己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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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具体计算,请致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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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