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与公司签订合同为3年,工作满2年4个多月时,公司人事要我离职,无因解雇,我也并无重大过错,请问我能得到什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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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您可以获得两个半月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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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是有证据的话是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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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证据的话是可以的
追问:请问我是得到2个月?2个半月?还是3个月的赔偿金
解答:满一年补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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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每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的赔偿,协商不成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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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违法劳动合同解雇你,你可以获得2.5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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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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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