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某建筑工地做工,由于安全措施问题导致我从凳上跌落下来,致我脚跟骨粉碎性骨折。老板当时就给我两个月误工费,说只要两个月即可恢复,药费只要两千多就可以了。当时付钱时给我签有一个他在笔记本上写的一个协议。说一次性解决清了。但目前两个月根本恢复不了,花了九千多。请问律师如果现在我走司法程序,进行工伤鉴定。此协议影响多大,是否有效。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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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再做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你你的工伤的伤残情况构成了十级以上伤残,你现在实际得到的赔偿金额和你应当得到的赔偿金额之间差别很大,你写的这个协议是可以撤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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估计9级,赔偿8-12万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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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不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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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以情况不明情况下,重大误解主张协议解除,依法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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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走法律程序的,协议可推翻,注意收集相关证据,建议可委托律师处理以维护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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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建议收集相关证据,直接走工伤认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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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