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住在二楼,商品房。我家楼上(三楼)住户购房已经4、5年,一直未装修入住,全家外出打工,毛坯房一直空置。我们这个单元10套房的自来水总开关(一户一个)统一安装在一楼楼梯拐角处。前段时间不知谁把楼上住户的自来水总开关打开了,而楼上住户室内的水龙头是开着的,因此三楼整个房间内到处流满了水,最深处积水足有二三十厘米深。水透过地板缝隙流到二楼(我家),当时简直像下雨一样“哗哗”从我家顶上滴落下来,对我家的电器、家具、墙壁等造成了很大损害。我把情况向物业公司反映后,物业公司从三楼窗户爬进去,关了室内水龙头,并把三楼地上的积水进行了打扫,才避免了我家损失的进一步扩大。请问我该找谁赔偿损失?是找物业公司还是找三楼住户?目前三楼住户全家外出打工,根本找不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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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找谁赔还真的一时难以确定,按照请求赔偿的四个要素,一要有侵权行为、二要有损害结果、三侵权行为与侵权结果要要有因果关系,四是行为人要有过错。你这里侵权行为人是谁搞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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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可以向房主及物业管理提出赔偿!向物业提出赔偿的理由是,因为三楼没有住户,物业有管理的责任,他们因为管理过失要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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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相邻关系纠纷,购房空置疏于管理,存在过错,物业收取了物管费,但疏于平常的检查,亦存在过错,故你可将业主和物业管理一并告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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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