例:上次房屋打税价为40万,业主贷款30万分20年还款,合计利息25万。
现在我买这个房,房管所评估打税价为80万,由于证没过5年需缴纳个税,
那么个税=(80万-40万)x20%=8万
但我听说上任业主的贷款利息可以算在打税价里,也就是如下计算方式
=(80万-(40万+25万)x20%=3万
我想确认一下房管所是不是有第2种计算方式以及承认第2种计算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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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问题应该向税务部门了解,不是房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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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咨询会计师或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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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咨询税务部门计税办法公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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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