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爷爷奶奶都90几岁了,有子女三个,我爸是老大,房主是爷爷一个人的名字,爷爷死前留下一份遗嘱交代房子是给我爸爸的,因为其他子女都相续拿到过房子,就我爸没拿到过,说好如果爷爷奶奶所住的房子将来是留给我爸的,但我爷爷死后,我叔叔和娘娘都开始要分财产,我奶奶90几岁老糊涂了,一直偏帮他们,同意把他们两个的名字联合我爸的名字一起加入房产证中,我爷爷遗嘱没有公证过,打官司有用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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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爷爷的遗嘱只能处置他自己的产权份额,叔叔和娘娘无权继承你爷爷的份额;如果你奶奶在脑子清醒的时候留遗嘱交代房子是给你爸爸的,奶奶的产权份额以后叔叔和娘娘有权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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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只能就自己的东西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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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用、但是仅仅是爷爷就属于他的那部分处分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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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只能就自己的东西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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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有效,要看遗嘱具体内容。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应该委托专业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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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如果真是你爷爷的,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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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即有效,公证不是生效条件,但是爷爷只能处分自己的财产,奶奶的份额自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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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嘱只能就自己的东西进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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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