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不常见,按照实际工作年限,一年支付一个工资计算
追问: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我听说劳务公司赔偿方式就是从合同到期的月份起,至去年,一年的平均工资 再乘以工作年限。这样的赔偿合理吗?
解答:你好,按照法条的规定的方式进行计算,对方少付,你可以要求对方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