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家商场品牌店的店长,在公司工作三年。在2014年末时,公司在商场把我所在品牌撤柜了,当时提出离职,工资被压,后来因本人调到本公司其他品牌继续就职至今,2015年5月,因公司盘点未及时升帐,所以五月的工资未被发放,但我店内的一名导购仍然被发了工资。因效益不好,本人在6.11号提出了离职得到允许,6.30公司将我所在的专柜撤出商场,至今未得到2014.12月的工资且今年5月的工资也未得到发放,这样,公司违法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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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向公司所在地劳动局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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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违法,可以投诉或申请仲裁要回
追问:公司是做服装代理的,2014撤柜的是西班牙的品牌,2015年2月时说是少了1000件货所以迟迟未发工资,但每次向公司问起时,都是推诿的态度,说是需要西班牙那边来人帮一起查清,五月的工资是因为店内盘点未及时升帐,所以推延到现在,属于违法了是吗?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提出仲裁了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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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