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合同纠纷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了,原告胜诉,2010年9月原告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因被告还有案子在执行局,当时办案法官就没立案,直到2014年1月 法院才给被告下发了强制执行立案通知书,被告向法院提交了执行异议,以过强制执行期2年提出执行异议,被告称只有立案通知书才能证明法院立案 法院下了裁定,认为没过申请执行期,被告又申请复议,现在结果能什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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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证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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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看具体的证据
追问:就2013年11月立案通知书 还有2010年9月申请执行书 在没有其他的了 我去档案室调过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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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担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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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