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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两年的恋爱,我与他在2009年10月4日举行了结婚仪式,他那时在部队,因为一些原因没有领取结婚证。12月2日他退伍回到了老家,我就与他联系不上了,于是我从南京来到他家,他的父母竟然告诉我说让我不要找他了,说他已经有老婆孩子了,可是今年5月13日他带我回家时,他的家人并没有告诉过我这些,现在我该怎么办,我可以去告他吗?如果他在老家也没有领取结婚证,是不是就不需要承担责任了?

刑事案件
2009-12-05 12:3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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