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5号被人击打头部,造成头部大量出血,当场昏迷1个小时以上。被120急送济源市第二人民医院治疗,在医院经3---4天的治疗,苏醒过来。后因治疗效果不佳,又转至济源市中医院,郑大一附院,郑大四附院治疗。于2015年4月17日出院。落下‘’颅脑损伤,言语障碍‘’的后遗症。事情至今已经过去7个月有余,由于打人凶手有一定的社会背景,警方至今未拿出‘’伤情鉴定标准‘’。请问,我的伤情是属于重伤,轻伤还是轻微伤。符合‘’颅脑损伤鉴定标准‘’中的那一条。谢谢。
-
鉴定所需的就诊资料你还拿着的把,你自己可以去做鉴定。颅脑损伤不是轻微伤。你先自费去做鉴定,固定证据吧!
这事,你需要委托律师。你九点以后给我打电话吧。
-
您好,建议委托律师申请伤残鉴定,够长轻伤以上可以追究对方的刑事责任。
-
最终的鉴定结果应当以法医的结论为准,但如果你对初次鉴定结果不服,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