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一套房,买家与卖家签订两次二手房买房买卖合同,第一次合同规定赎楼费由买家出,第二份没有规定赎楼费是谁出,并且这份合同约定有争议的,以这份合同为准,这二份合同主要是为了避税使用的。买家在赎楼之前需要交一笔赎楼费给担保公司(2万多,包括300元的手续费),这个赎楼费是中介同担保公司谈的,我没有把钱直接交给担保公司,而是让中介转交,中介有给我收据,收据上写明为赎楼费。说赎楼后把担保公司的发票给我,我再把收据退给中介,但是赎楼后中介拒绝给我担保公司的发票。我觉得中介肯定吃了差价。市场上现金赎楼费是一般是1.2个点,但是我被交了2.7个点。赎楼之前卖家与担保公司签订一份《费用确认书》,买家不知道有这个约定,按照他们的预定,卖家将支付7000多的手续费给担保公司。由于担保公司直接扣卖家7000多元,卖家以合同约定赎楼费为买家出,向买家要钱。并且不交钥匙给买家。现在是中介不愿意出具原始发票(只给复印件,抬头是买家),所有现在不知道中介给了多少钱给担保公司,而卖家向买家发《催告函》要这笔钱,买家现在应当怎样做才有利?如果被起诉,是否能打赢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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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不要轻易给钱给卖家,最好让卖家起诉,然后追加中介作为被告,这样才能查清楚究竟担保费是多少,希望我的回答可以帮助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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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予以回应前委托律师制定策略,整理证据材料,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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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中介公司投诉,以实际花费的赎楼费用为准
追问:中介不予以理睬,并且买家与担保公司签订的合同上面的赎楼费为2.7个点,有更改的痕迹,估计是担保公司在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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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委托律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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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赎楼的,可以起诉要求继续履行合同,如果还没赎楼,只能起诉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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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